圣经中痔疮作为惩罚的记载和解释
圣经原文的相关经文及词语
圣经旧约确有提及将肛门疾患(如痔疮)作为上帝降罚的一种形式,主要出现在申命记的诫命咒诅和撒母耳记上对非利士人的惩罚故事中:
申命记28:27 – 在列举违背约定将招致的灾祸时说道:“耶和华必用埃及的疮、痔疮(旧译“热病”或“痔疾”)、疥癣、疮毒击打你,使你不能医治。”这里原文希伯来语中提到的“טחורים”(teḥorim)一词,一般解释为肿块或疮肿。传统认为这指的就是痔疮(hemorrhoids),旧译“emerods”(古英语对hemorrhoids的称呼)。圣经学者指出“teḥorim”在此处被列为上帝惩罚不服从者的疾病之一
撒母耳记上5–6章 – 叙述非利士人掳走以色列的约柜后所遭遇的灾祸。圣经记载耶和华的手重重打击非利士人的城市亚实突及其四境,使居民生出了痔疮般的肿瘤(部分中文译本作“痔疮”)。希伯来原文在该段使用了另一个词“עֹפלים”(’op̄alim),字面意思是“凸起之物、肿块”。这些肿块长在人体“隐秘部位”(通常理解为臀部/肛门),因而一般视为痔疮或类似的肛门肿瘤。“עֹפלים”一词源自“高地、小丘”之意,暗示凸起的肿块。有意思的是,犹太传统中在公开诵读经文时避讳直接念出“עֹפלים”这个词,而改念“תְּחֹרִים”(teḥorim,即前述“痔疮”之意)的替代读音 。这表明古代犹太人也意识到此处所指疾病的隐私和不雅,故采用婉转说法。非利士人因此灾大受折磨,于是在归还约柜时献上了“五个金痔疮的像”和“五只金老鼠的像”,象征他们所遭之灾。这里的老鼠可能暗示瘟疫(当时常用老鼠象征瘟疫流行),许多学者据此推测非利士人所患可能是鼠疫引发的腹股沟肿瘤(类似于腹股沟淋巴结肿大),但传统上一直将其理解为痔疮 。
诗篇78:66 – 这节诗篇被认为含蓄提及了非利士人的惩罚:“他叫敌人的后部受击伤,永远地羞辱他们。”不少古代解经家将这里的“后部受击”解读为指非利士人所长的痔疮。因此诗篇作者以委婉语提及了上帝击打敌人臀部之刑,和撒母耳记上的记载相呼应。
历代志下21:12–19 – 除了上述针对集体的惩罚,圣经中还有针对个人的类似事例。南国犹大王约兰因行恶遭先知以利亚预言将受重病:“你的肠子必患病,日加沉重,以致你的肠子坠落出来” 。随后经文记载约兰果然患了无法医治的肠道重病,“他患此病渐久,二年末,他的肠子因病坠落出来,他就病重而死”。这被视为上帝对约兰罪恶的惩罚。虽然此处未用“痔疮”一词,但描述的是严重的直肠/肠道疾病,同属肛门消化道一带的可怖惩罚。
新约圣经中没有明确提到痔疮一类的疾病作为惩罚。然而,新约也保存了疾病作为神罚的观念,例如《使徒行传》12:23记载希律王因自高自傲亵渎上帝,被主的使者击打,“他被虫所咬,气就绝了”。有历史学者认为这可能是指消化道寄生虫或暴发性的肠道疾病。这类记载表明,在早期基督教观念中,上帝可以以疾病乃至猝死来惩戒亵渎和骄傲,延续了旧约的神罚观。
犹太教传统的注释解读
在犹太传统文献中,这些经文和词语得到详细的解释:
希伯来原词解析:犹太教经师注意到申命记和撒母耳记中出现的“טחורים”(teḥorim)和“עפלים”(’ophalim)两个词。中世纪犹太注释家如伊本·埃斯拉(Ibn Ezra)解释说:“‘טחורים’指生在身体隐秘处的肿物,因此经文中写作‘עפלים’(小丘、肿块)”。也就是说,伊本·埃斯拉明确指出这是一种长在隐私部位的肿痛。另一些犹太注释家也对此有所讨论:例如拉比大卫·金姆奇(Radak)提到“טחורים”是一种疾病名称,但没有详述;拉比利未·本·格尔松(Ralbag,即Gersonides)则描述它为“非常疼痛且会大量出血的疾病”——这正符合严重痔疮(出血性痔)的症状。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Josephus)在《古史》亦记载,非利士人遭受的是“痢疾”或“出血性的下痢”(即肠道疾患,引发严重脱水和出血),这可能是对同一事件的不同表述。虽然各家描述略有差异,但共同点是都将此视为一种极其痛苦、羞辱性的疾病。另外,如前文所述,犹太会堂在诵读涉及该疾病的经文时,会用“teḥorim”(痔疮)这个词来替代念出书写的“’ophalim”,以示尊重和避免尴尬。这一传统细节也反映出古代犹太人对这些经文中疾病术语的理解:认为其所指正是难以启齿的肛门疾病。
塔木德及米德拉什:在塔木德等犹太典籍中,没有直接出现“emerod”(因那是英语词)这样的字眼。但塔木德广泛存在将身体疾患与道德过失相联的观念,例如塔木德中有言“没有受苦是无罪的”(意即人遭遇苦难必有其罪 ),体现了古代犹太人的因果报应观。虽然塔木德并未详细讨论非利士人长痔疮的事,但在讨论上帝惩罚的章节里,一般都会引用类似申命记28章的诫命咒诅作为依据,说明违背神意将招致疾病缠身。这表明犹太教传统普遍接受这些经文字面意思,即上帝确曾以瘟疫或痔疮这类痛苦疾病惩罚过人。米德拉什等犹太传说可能还附会细节说明此惩罚的针对性:比如非利士人亵渎了约柜,上帝让他们患上羞辱性的痔疮以示惩戒和警告。
基督教传统的注释解读
基督教历代对此也有诸多诠释,包括教父著作、中世纪神学和新教解经等:
早期教父与中古神学:早期教会并未对“痔疮之罚”做系统阐述,但接受旧约字面叙事,将其视为上帝显示权能、公义审判的例证。圣杰罗姆(Jerome)在拉丁语《武加大译本》中将希伯来文“עפלים”译作“tumores”或类似词语,意指肿瘤疮疖,与原意相符。教父们常将非利士人之灾与埃及十灾类比,认为这是上帝降灾惩恶的又一明证,但更关注神迹意义而非医学细节。中世纪神学家如圣托马斯·阿奎那也讨论过疾病与罪的关系,认同某些疾病是因罪而容许发生的惩戒(他在《神学大全》中曾提到上帝以痛苦炼净人的罪)。虽然未必具体提到痔疮,他的理论框架吻合这种**“因恶致病”的观念。中古教会历史中还有一个有趣的关联:爱尔兰传说中的圣菲亚克尔**(St. Fiacre)被奉为治疗痔疮的主保圣人,据传他曾患此病并蒙神迹医治。民间遂把痔疮戏称为“圣菲亚克尔之惩罚”,从侧面反映出中世纪人也将痔疮这类痛苦疾病视为带有属灵意义的折磨(尽管更多是寻求圣徒转祷医治,而非纯粹报应)。
新教圣经注释家:宗教改革以后的解经家在注释上述经文时,一般直言其病即痔疮。例如17世纪清教徒注释家马修·波尔(Matthew Poole)指出:“这是一种发生在下体的疾病……非常折磨痛苦,甚且致命”。他强调此病剧烈难忍,无需深究细节即可知其严重性和羞辱性。19世纪的詹姆斯–法塞–布朗圣经注释(JFB注释)更明确地称之为“出血性痔疮(bleeding piles, hemorrhoids),且程度极为严重”。JFB注释还提到,古代异教徒普遍认为,私密部位的疾病是触犯神明的惩罚。这说明非利士人遭此疾患,在当时文化中会被视为明显的神罚征兆,更加深了故事中上帝震慑异族的意义。新教解经家巴恩斯(Albert Barnes)在注释中将撒母耳记上的“emerods”直接关联回申命记28:27,指出那里早已提到上帝以此罚惩戒悖逆之人。马修·亨利(Matthew Henry)在其《圣经注释》中则着重从属灵层面阐发教训:非利士人宁可将上帝的约柜送走以躲避灾祸,也不肯悔改归服,这表现出“属肉体的人在神的审判下只想逃离神,而不愿与神和好”。他评论说:“那些与上帝为敌的人,很快就会吃尽苦头”——将痔疮之灾解读为警戒骄傲悖逆者的实例。这些注释反映出基督教传统一方面接受经文字面含义(即上帝真的以痔疮瘟疫惩罚了罪人),另一方面也从中引申道德教训,强调人应敬畏顺服,否则连身体最卑微之处也难逃神的责罚。
对后世宗教、文化与医学观念的影响
圣经中关于“神以疾病惩罚罪恶”的描述对后世的宗教思想和社会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
神学与宗教观念:无论在犹太教还是基督教里,这些经文奠定了罪—罚—病痛相连的观念。犹太教拉比传统常引用申命记的诫命咒诅来提醒信徒遵法,以免遭受病痛之罚。基督教中世纪神学进一步发展了天谴理论,认为瘟疫、疾病往往是上帝对人类罪恶的鞭笞。比如14世纪爆发的黑死病,当时的欧洲普遍视其为上帝对世人罪孽的震怒惩罚。许多人为了赎罪,加入鞭笞苦修运动(Flagellants),在街头自我鞭打忏悔,祈求上帝止息怒火。这种现象正是受圣经“因罪致病”叙事的影响:人们深信只有先除去罪,上帝才会医治疾病。“疾病是天罚”一度成为主流的解释框架,用以理解各种灾病。
社会文化态度:由于将疾病视作神罚,历史上一些疾病患者常背负道德污名。中世纪的麻风病人不仅被当作传染者,更被视为遭神弃绝的“罪人”,被隔离在社群之外。这种污名化可以追溯到圣经中类似的联想(虽然圣经并未说所有病都是因罪,但许多人据旧约故事做出了这种推论)。对于像痔疮这样的私密疾病,由于圣经故事的存在,中古民间有时半戏谑地将其与道德惩戒联系起来,称其是对不正当行为的警告。这在文学中偶有表现,如某些寓言或宗教戏剧会引用非利士人长痔疮的典故,讽刺骄横亵渎者“自讨苦吃”。
医学观念演进:圣经的叙事在一定程度上延缓或影响了人们对疾病纯自然成因的探究。古人在处理疾病时,往往首先反省的是道德和信仰层面:是否得罪了神明,需要赎罪?例如,中世纪行医者一方面采用草药和放血等疗法,另一方面也会建议患者祈祷、忏悔,以求神赦免恢复健康。当时流传的医书有时会引用圣经案例,提醒同行留意患者的灵性状况。直到近代医学兴起,随着对病理学认识的加深,这种单一的“神罚论”才逐渐让位于科学解释。但即便如此,宗教语境下的疾病隐喻长期存在:近代有人把性病、瘟疫称作“对于不道德行为的报应”,这可以看作是圣经神罚叙事的余绪。可以说,圣经中上帝以痔疮等疾病惩恶的记载,强化了疾病具有道德意义的观念,这一观念深刻地影响了后世的宗教思想和文化心理。在今天,更成熟的神学观点会将其理解为上帝公义的象征性表述,但从历史来看,“因罪受病”的叙事已经融入西方文化对于苦难的诠释之中。
总而言之,圣经原文确实记载了痔疮等肛门疾病作为上帝惩罚罪恶的形式。从希伯来原词“טחורים/עפלים”的词义,到犹太教经师和塔木德的注解,再到基督教各派神学的解释,无不印证了古人对这种疾病–惩罚联系的理解。这样的记载不仅是历史故事,更塑造了此后悠久年代里人们对于罪与罚、病与责关系的思考。圣经中的这些描述提醒世人:肉体的疾病有时被看作灵性失范的警示,促使人反省自身行为。在科学昌明的当代,我们或不再将所有疾病直接视为神罚,但透过这些经文和传统注释,我们仍能体会古人在敬畏与教训中寻找苦难意义的良苦用心。
参考资料
《圣经·申命记》28:27(希伯来原文及各译本对“טחורים/痔疮”的翻译)
《圣经·撒母耳记上》第五至六章(非利士人因掳约柜遭瘟疫痔疮之记载)
犹太教经典注释(如伊本·埃斯拉对申命记28:27的注解;塔木德关于苦难与罪的论述)
基督教传统释经(马修·亨利圣经注释,JFB圣经注释等,对于“emerods/hemorrhoids”的解释)
历史与医学文献(关于中世纪对瘟疫的宗教解释,以及痔疮等疾病的民间称谓)
以上内容综合了多种学术和圣经